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必读!四川省印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的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使用工作的通知》!赶紧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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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的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使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四川省内各级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活动中的电子签章、身份证书等应用做出详细部署
四川对政采项目办理使用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做出规定
《通知》中对四川省内各级政府采购项目电子签章、数字证书具体应用时间、应用范围做出详细规定:


1、自7月1日起四川省内各级政府采购项目的电子化采购活动应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


2、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当在参加电子化采购活动前,自行办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参加采购活动。


3、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确认能够参加电子化评审工作的评审专家自行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自9月1日起,正式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参加电子化采购评审活动。


4、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在参加电子化采购活动前,需登录全省统一认证系统或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身份信息绑定和授权操作


此次《通知》的下发,也是四川省继6月发布《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省政府采购项目可使用依法认证的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以来,为推动采购合同电子化的具体实施计划。
四川对政采项目办理使用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做出规定
两大政策的逐步出台,对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普及具有极大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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